投资信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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최종 수정일 : 2026-07-15 09:30

国内企业优惠

  • 1. 取得税(减免)

    2028年12月31日为止 35%

  • 2. 财产税(减免)

    5年间 35%

外投企业优惠

  • 1. 关税(免除)

    5年间 100%

  • 2. 取得税(减免)

    无相关事项

  • 3. 财产税(减免)

    无相关事项

税收支援

提供有关税收支持的内容(分类、国内企业〈产业园区内·园区外〉、外商投资企业〈产业园区内·园区外〉)
类别 产业园区入驻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
根据
  • 关于产业地理位置和开发的法律
      (简称 : 产业地理位置法)
关于经济自由区域的指定和运营的特别法
  (简称: 经济自由区域法)
关于产业地理位置和开发的法律
  (简称 : 产业地理位置法)
合同
  • 销售公告
    • 如有竞争, 在入驻审议阶段按照先后顺序决定
  • 可签订随意合同
    • ※ 不需要销售公告
入驻资格
  • 无相应事项
  • 外国人投资企业登记
  • 外国人人均投资金额1亿韩元以上
  • 有表决权的股票总数或出资总额10%以上
税收
减免
国税 法人税 所得税
  • 无相应事项
关税
  • 无相应事项
  • 对于进口资本货物, 自外投申报日起5年期间100%
地方税 取得税(道)
财产税(市郡)
  • 适用《地方税限制法》
    (产业园区:韩国国内及海外企业均适用)
  • 购置税(京畿道)截至2028年12月31日,最高减60%
    《地方税限制法》第78条
    (对产业园区等的减免)
  • 财产税(京畿道)5年间减35%
    《地方税限制法》第78条
    (对产业园区等的减免)
  • 无相关事项

现金补贴

提供有关现金支持的内容(分类、主要内容)
分类 主要内容
对象 以外商投资比例占30%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为对象,通过协商提供补贴
涉及新技术、创造大规模就业、研发中心等,在投资时投资金额的30%(研发 40%)范围内提供现金补贴
补贴内容 工厂设施安装费、研究设施安装费、雇佣补贴、教育培训补贴等扶持

其他扶持

提供有关其他支持的内容(分类、主要内容)
分类 主要内容
不适用首都圈改造计划法 对于入驻的外商投资企业,不适用首都圈改造计划法第7条(过密抑制区的行为限制)、第8条(增长管理区的行为限制)、第12条(过密分摊额的征收)、第18条(人口集中诱发设施的总量限制)及第19条(大规模开发项目的管制)
放宽劳动管制 不适用残疾人等义务雇佣管制、不适用派遣劳动者期限及相关业务管制、允许无薪休假等
外汇交易自由 可以使用外汇直接支付常规交易产生的代价(2万美元以下)
行政程序扶持 简化制定各种计划等、各种审批等的程序